甘肃太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资源监督检查制度
发布时间:2014-05-08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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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保护区森林资源的监督检查管理,确保资源安全,严防林地流失,特制度本制度。
一、每年组织一次由资源保护科牵头,相关科室参加的资源管护监督检查验收工作,验收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客观可行、严于律己、认真负责。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立即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进行整改落实。
二、监督检查的内容有:机构设置、管护责任落实、制度建设、管护效果、行为规范、各种记录、宣传巡护、林地占用、采石挖沙、放牧和档案管理等。
三、每两年组织一次由保护局所有领导、各科室、各站(圃)负责人参加的互检、监督、学习、评比活动,取长补短,寻找差距。
四、局资源保护科不定期随机抽查下属各单位宣传巡护、林地占用、采石挖沙、放牧和野生动物保护等资源管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