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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太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资源巡护方案

发布时间:2014-05-08 11:3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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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资源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和预防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规范、科学合理的保护和经营自然保护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特制订该巡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严格执行《森林法》、《自然保护区条列》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止和预防非法偷猎、盗伐、采挖、开荒、放牧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制定实施方案、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保护区全年不发生因管护工作不到位而出现的管护性问题。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自然资源巡护工作的组织领导,靠实责任,成立了由保护局副局长马得海任组长,保护局副局长卜万贵、总工程师师彦斌和森林公安分局局长马学俊为副组长,由资源保护科及下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太子山保护局资源巡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资源保护科。蔡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站(圃)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开展保护站及保护段资源巡护的具体实施工作。巡护人员由各保护站的工作人员和保护段的护林人员组成,每组巡护人员不得少于2人。

三、巡护任务

巡护的任务是定期(日常)或不定期地沿着制定的巡护路线观察巡查,按要求在巡护日志、笔记本上记录生动植物及人类活动情况,及时制止和预防各类破坏资源的违法行为,同时及时将所发现的重要情况上报保护区,制定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

三、巡护方式和时间安排

巡护方式分为定期巡护和不定期巡护。定期巡护:实验区每月巡护五次,缓冲区及核心区每月巡护三次。不定期巡护:根据特定时期工作重点和特殊情况(如接到举报),临时确定路线进行巡护,特别是在旅游旺季、防火期内加强巡查。总巡护次数每月不得低于18次。巡护的任务是定期(日常)或不定期地沿着制定的巡护路线观察巡查,按要求在巡护日志、笔记本上记录生动植物及人类活动情况,及时制止和预防各类破坏资源的违法行为,同时及时将所发现的重要情况上报保护区,制定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

四、巡护路线的设计
    制订好切实可行的巡护方案和定期、不定期巡护线路。定期巡护线路是定期的、日常的巡护线路,主要分布在各山岔路口、重点防火区、森林旅游区和人畜易进入的区域。不定期巡护是不定期的、不定线的,由各保护站按照各自实际情况确定安排。

五、巡护日志的填写和案件上报

巡护人员在巡护过程中,要认真、规范、真实的填写巡护记录(巡山日志),各站(圃)每月底上报一次巡护记录统计表,年初上报本年度巡护计划。每年三月、十月上旬各上报一次林政案件。

六、案件的处理及上报

巡护人员在巡护中,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依法巡护和管理,对发现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不法行为,要及时妥善依法处理,对重大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及时上报各相关上级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七、建立奖罚机制,对在森林资源管护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干部职工群众,要进行奖励,对造成重大失误和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