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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太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4-05-08 14:5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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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则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我局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得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结合保护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甘肃太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辖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

四、基本原则

(一)在甘肃太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统一领导下,局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制定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二)处置森林火灾时,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周密组织,安全第一”的原则,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本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好各项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作出快速应急反应。

(四)各单位及相关部门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五、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

总 指 挥:殷德怀(局长)

副总指挥:王呈荣(副局长)

     马得海(副局长)

     马学俊(副局长、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卜万贵、师彦斌、马生衍、赵文峰、牛永成、蔡  平、张卫林、马应忠、马全林、马兴国、高生财、刘仲华、高生财、马  文、高兆琪、马得政。

六、前线扑救工作组

(一)火情侦查组

组  长:马得海(副局长)

成  员:张卫林(防火办主任)

    赵育平(刑侦大队副大队长)

    马培峰(资源保护科副科长)

主要任务:在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查清火场的准确位置、过火面积、火灾类型等基本情况,及时向局护林防火指挥部进行汇报,协助领导提出处置方案,并在整个扑救过程中随时向指挥部汇报火场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二)扑救指挥组

组  长:王呈荣(副局长)

成  员:蔡  平(资源保护科科长)

    马兴国(生态工程科科长)

    高生财(林业调查规划队队长)

主要任务:根据管理局护林防火指挥部确定的扑救方案,在前线指挥扑救。

(三)交通运输组

组  长:赵文锋(副局长)

成  员:马得政(办公室副主任)

    马如彪(纪委审计员)

    高兆琪(团委书记)

主要任务:根据管理局护林防火指挥部的命令,随时调动车辆赶赴火灾现场,负责运输指挥员、扑救队员和后勤物资。

(四)通讯联络组

组  长:卜万贵(副局长)

成  员:马应忠(办公室主任)

    马  文(科研中心主任)

    段红梅(防火办干事)

    马菊艳(防火办干事)

主要任务:在整个扑救森林火灾过程中,随时沟通上下情况,保证电台、电话联络畅通,并根据领导指示向各保护站、地方政府和上级护林防火办公室通报火情。

(五)物资生活供应组

组  长:马生衍(纪委书记)

成  员:刘仲华(计财科科长)

    马得政(办公室副主任)

    马得雄(纪委监察员)

    马志俊(产业科科长)

主要任务:负责前线扑火队员的生活必需品和其它物资的供应。

(六)医疗救护组

组  长:卜万贵(副局长)

成  员:马飞虎(工会副主席)

    金玉录(卫生室医生)

    常月春(卫生室医生)

主要任务:负责扑火前线伤病员的医疗救护。

(七)宣传报道组

组  长:马生衍(纪委书记)

成  员:柳文斌(宣传科长)

    马小军(宣传干事)

    丁旭华(办公室秘书)

主要任务:在扑火现场进行宣传教育鼓动,表扬和报道好人好事,总结先进经验,同时实事求是地对火场进行客观、真实地报道,所发新闻稿件必须经护林防火指挥部审查后,方可发件。

(八)火案调查组

组  长:马学俊(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牛永成(公安分局副局长)

    蔡  平(资源保护科科长)

    高生财(林业调查规划队队长)

    马兴国(生态工程科科长)

    丁永涛 (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主要任务:负责火区的治安管理、火因调查和火案处理,根据法律追究肇事者和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协助受灾单位,组织联合调查组、调查过火面积、受害面积和损失情况,写出调查报告,向局护林防火指挥部汇报。

七、 森林火灾的扑救

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实行专业、半专业队伍与职工群众相结合的原则。森林武警部队为专业扑火队,管理局和各保护站组织半专业扑火队,各保护站都要和所在地方乡镇积极联系协调,组织职工群众参加的义务扑火队,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在管理局指挥部人员未到达之前,各保护站都应按照各自的管辖区由保护站护林防火指挥部直接处理,管理局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扑救下列森林火灾事故:

(一)发生在保护区内的森林火灾。

(二)跨越保护区界限的森林火灾。

(三)威胁保护区的森林火灾。

(四)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五)需要全局其他单位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八、处理程序

(一)管理局护林防火办公室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灾事故报告后,做好记录,并立即向护林防火办公室负责人和局值班领导报告。

(二)管理局护林防火办公室根据护林防火指挥部领导的指示,向上级防火部门及地方政府通报火情,并同时做好应急准备。

(三)管理局护林防火指挥部要及时召开会议,听取火情汇报,提出处置方案,由副总指挥组织实施。

(四)管理局护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或者委派指挥部其他成员赶赴现场协助组织或督促扑火救灾工作,需组建前线扑火指挥部时其指挥部成员要经过局护林防火指挥部提出或者批准。

(五)森林火灾发生后,森林公安局应立即成立专案组,赶赴现场调查事故原因,提交调查报告,并及时向管理局指挥部汇报,需追究肇事者法律责任的由司法机关法依法查处。

(六)火灾扑救人员调配,由管理局护林防火指挥部全面负责。

九、预案内容

(一)组织领导:在接到火情报告后,管理局护林防火指挥部派员立即赶赴现场,协助指挥扑救工作,力争“打早、打小、打了”。有发生较大森林火灾趋势时,局护林防火指挥部领导要立即赶赴火灾现场参加林火的扑救指挥工作,人力不足时,可从局属各单位抽调人员,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求援,全力以赴进行扑救。

(二)扑火力量:火灾发生后,扑火力量主要是专业扑火队、半专业扑火队和职工群众义务扑火队。发生较大森林火灾以上的扑火力量,由局护林防火指挥部统一调遣,扑火力量主要分三个梯队:

第一梯队:保护站的半专业扑火队及工作人员。

第二梯队:管理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半专业扑火队。

第三梯队:管理局有扑火能力的职工、家属及群众。

(三)通讯联络:按照特殊通讯的规定,各电台全天开机,前线指挥部配备无线电台和对讲机,扑火队和火情侦查组等都应配备对讲机。

(四)火情监测和火场天气预报:火情监测一般采用在至高点设立监测哨。火场天气预报,请求县或省气象部门给以协助。

(五)灭火机具:各保护站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扑火机具,如水袋、铁扫把、铁铣、砍刀、斧头、油锯、弯把锯等,并有专人保管,经常检查保证机具完好。

(六)后勤供应:后勤供应由物资生活供应组负责办理。

(七)医疗救护:医疗救护由医疗救护组负责。

(八)森林公安:负责火场的治安管理、火因调查和火案处理。防火办及有关部门通力配合。

(九)善后处理:对灾民的安置与疏散,按行政管辖进行。林区职工、家属由林业管理局负责安排,当地农牧民群众由当地政府安置。在扑火中负伤或死亡的按有规定进行安置或抚恤。

(十)宣传报道:宣传科和护林防火办公室,要实事求是的对火场进行客观、真实的报道。所发新闻稿件要经管理局护林防火指挥部审查,对新闻的各类数据,由前线指挥部和护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提供。

(十一)本预案由管理局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