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太子山保护区调研督导“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7月16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马廷礼带领调研组一行到太子山保护区调研督导《黄河保护法》和《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省林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田葆华,临夏州、临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太子山管护中心主要领导等相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一行深入太子山保护区甲滩保护站槐树关保护段辖区,实地查看森林资源管护、林长制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与生态保护等情况,现场听取了中心负责人工作汇报,了解了保护区资源管护和单位运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太子山保护区在森林资源管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保护与修复、水源地保护等方面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调研组指出,太子山保护区作为黄河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区,甘肃省中南部地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地理区位独特,生态功能定位清晰,保护区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工作,在森林资源管护,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黄河上游生态保护和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历史性贡献。对于保护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将积极帮助跟踪推动解决。
调研组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黄河保护法》和《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推动“一法一条例”全面有效实施;二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明确职责和生态功能定位,不断加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和科研监测工作,积极运用无人机、红外相机、视频监控等智能信息化监测手段,用客观准确的科学数据充分反映保护区生态保护成效;三要把握好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关系,抢抓绿色低碳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三北工程攻坚战等国家重点战略机遇,在不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有利于实现生态保护功能的前提下,积极探索保护区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为长久有效地保护好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发挥更大生态价值提供坚实保障,全力筑牢甘肃中南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为黄河上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信息宣传科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