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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交流合作 靠实林长责任 提高执法水平 确保资源安全

发布时间:2023-04-13 10:5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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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下午,洮河林区检察院和洮河林区法院调研组莅临太子山保护区开展调研工作。在管护中心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的陪同下先后赴管护中心所属东湾、松鸣岩保护站和管护中心森林消防队开展调研,对解基层站、段(点)林长制、林政执法、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详细的了解。同时,还对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森林消防、安全生产等工作实地考察调研。

调研工作主要采取实地考察、交流座谈、发放宣传单和现场讲解的形式,开展了‘4.15’普法宣传活动,深入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节选)》《野生动物保护法(节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节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节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节选)》《行政处罚法》等林草方面的法律法规、使广大职工加深了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增强了知法、懂法、依法、用法、执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保护区职工“依法保护、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

通过本次交流合作,推深做实了太子山保护区林长制和林政执法工作,有力促进了“三抓三促”行动的贯彻落实,构建了保护区与检察院、法院林政执法工作的长效机制,提高了保护区林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靠实了各级林长和责任职工的责任,有效防范破坏森林资源的隐患风险,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法律法规意识,为实现保护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基础保障。(资源管理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