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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山管护中心全面完成2022年度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情况的自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3-04-11 09:3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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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甘林天函〔2023〕196号)文件要求,管护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经过十多天的时间,对管护中心2022年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

自查内容主要从组织管理、森林管护、森林抚育、社会保险、资金到位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现情况等逐一进行了自查。

根据“三抓三促”行动,管护中心天然林保护修复自查工作严格按照原《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原《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核查办法》、《原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细则》管理要求执行,从而推动太子山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高质量发展。(生态工程管理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