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山保护局救助放归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领角鸮
发布时间:2020-11-12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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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太子山保护局工作人员将一只经过救助恢复健康的领角鸮放归野外。
11月8日,局机关值班人员在院中发现一只猫头鹰,蹲在墙角一动不动,无法飞行,疑似生病,随即带回值班室救治。经检查,这只猫头鹰无外伤,身体虚弱,有腹泻症状,工作人员找来注射器投喂药物治疗,每日喂食牛肉和饮水,经过五天精心救助,猫头鹰逐渐恢复健康,夜间在房间里经常盘飞。经将猫头鹰视频照片提交专业猛禽救助保护中心鉴定,确认这只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领角鸮,属于小型鸮类,体长20~27厘米,主要栖息于山地阔叶林和混交林中,也出现于山麓林缘和村寨附近树林内。在我国分布广泛,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保护野生动物,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自然保护区一项重要职责。近年来,太子山保护局先后成功救助苏门羚、狍鹿、红隼 、鵟等野生动物10余次,全部放归大自然,维护了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安全,保持了森林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宣传科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