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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山保护局完成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自查验收工作

发布时间:2018-08-03 09:0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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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甘肃省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验收办法》规定,太子山保护局于7月25—27日3天时间,组建4个联合工作组开展自查验收,自查结果显示:太子山保护区48项问题中,已经达到验收销号条件的有42项,占问题总数的88%;未完成整改的6项,占12%。
    为保证自查验收准确性和公正性,保护局分管副局长负责跟甘南、临夏两州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并给合作市、临夏县、和政县和康乐县整改办及相关部门致函,邀请各县市派相关单位及人员参加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自查验收工作。在具体自查验收工作中,四县(市)积极配合,委派环保、林业、国土、工信、旅游、宗教、水电、农牧等部门负责人前来参加,与保护局纪委、资源科、林调队、生态科负责人和技术骨干一同深入现场,对照《甘肃林业系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清理排查项目清单》中项目整改措施,翻查旧资料,勘察整改现场,作出是否达到销号标准的评定。
    下一步,保护局积极上报省林业厅对42项整改问题进行省级验收。同时,积极协调地方各级政府共同努力,争取按时完成未达到验收销号条件的6项问题。(资源保护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