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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山保护局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自查验收工作

发布时间:2018-07-27 10:0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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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5日至27日,太子山保护局依据《甘肃省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验收办法》要求,对保护区内的48项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开展自查验收。
    在验收前,保护区于7月24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安排部署,组建了由两名副局长带队的两个自查验收小组,抽调技术人员,划分了责任片区,对照整改措施,明确了自查验收的步骤和标准。同时,按照省林业厅的要求,保护局积极协调联系临夏、甘南两州的合作市、康乐县、和政县、临夏县整改办,参加与之关联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自查验收组,确保自查验收结果的客观性、准确性。
    为期3天外业自查验收工作结束后,保护局将尽快完成内业统计汇总,建立自查验收台帐,撰写自查验收报告,申请省林业厅组织省级验收。(资源保护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