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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山保护局宣传科党支部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7-03-10 10:4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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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9日下午,太子山保护局宣传科党支部召集宣传科、林业调查规划队、森防科、科研中心四个科室的党员干部,集中传达学习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省委省政府印发的《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两份文件。党支部书记作了学法辅导讲课,从出台《办法》的背景和意义、追责对象、追责情形、党委及组织部门的责任、追责具体规定、追责特点、协管机制、甘肃落实《办法》的《规定》等八个方面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行了解读。
    这次法律法规学习,是贯彻落实《甘肃省林业系统法规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甘肃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林业系统学法用法工作的通知》和《甘肃太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等一系列文件要求的一项举措,旨在进一步增强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坚持把学法用法纳入干部教育的常态化机制中。(局宣传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