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山保护局2014年度林业行政案件明显少于往年
发布时间:2014-11-10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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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太子山自然保护区共计发生林政案件11起,全部是由林缘群众所为。其中盗伐林木案件6起,毁坏林木、苗木案件3起,其他林政案件2起。未发现滥伐林木,违法征、占用林地,非法收购、运输、出售木材和野生动物等林政案件发生。对盗伐、毁坏林木、苗木情节较轻,未达到处罚程度的群众进行现场制止、口头警告、法律宣传和耐心地说服教育。
林政资源秩序的好转,主因在于通过近几年的持续宣传和严格执法,浓厚了广大群众的林业法律法规意识,自然保护观念被广泛接受和认同,健康、和谐、可持续发展成为自然保护区和社区大众的共同心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