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山管护中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学习
发布时间:2025-07-28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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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太子山管护中心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回顾总结上半年普法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普法重点任务,党委书记、主任黄晨翔主持并作讲话。
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的重要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编第七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观看了《民法典》宣传片“民法典:开启中国法治新进程”。
会议指出,《民法典》第七编第七章关于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的规定,明确了生态侵权的责任划分和承担方式,为追究破坏生态行为提供了坚实的民事法律依据,彰显了法律对生态环境的严格保护。《湿地保护法》作为我国首部湿地保护专门法律,系统规范了湿地的保护、利用和修复,对维护湿地生态功能、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里程碑意义,让湿地保护有了“硬约束”。《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则为这些承载着历史文化和生态价值的“活文物”撑起了法律保护伞,是传承绿色文脉、守护生态遗产的重要保障。上半年,中心始终把普法工作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围绕民法典、保密法及涉林法律法规,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会议强调,一要继续聚焦宪法、民法典及涉林法律法规,充实普法内容。二要紧盯重点对象,分类做好普法培训和教育,突出普法成效。三要把普法嵌入到生态保护等各项重点工作中,让法治精神在实践中落地生根。四要认真总结梳理“八五”普法工作,在省林草局的统一部署下积极谋划“九五”普法规划。(信息宣传科供稿)


